商洛市出臺創建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
據了解,節水型城市創建范圍為中心城市建成區,分為東、西兩部分,總面積26平方公里、常住人口24萬人(對標衛生城市、園林城市創建范圍)。以2019年12月底前,順利通過省級節水型城市技術驗收,并申報國家節水型城市為工作目標。重點做好節水管理體系、節水體制機制、計劃用水指標考核體系和節水用水多項制度建設,完成海綿城市、再生水利用、城市水環境質量等年度建設任務,達到省級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要求,初步形成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、生態良好、節水優先、平衡有序的節水型城市發展格局。2020年12月底前,節水管理體系、節水制度比較完善,節水器具、節水工藝廣泛使用,節水意識深入人心,再生水利用率進一步提高,社會各界廣泛開展節水活動,積極參與投資節水工程建設,水資源稅(費)征收率不低于95%,污水處理費(含自備水)收繳率不低于95%,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、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相比2019年各下降5%,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不高于10%,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不低于83%(不含電廠),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不低于10%,全面達到國家級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要求,成功創建為國家節水型城市。
《方案》提出,要全面開展創建活動,創建工作領導小組,制定創建目標和工作計劃,開展節水型企業、單位和居民小區等創建活動,鼓勵公眾參與創建活動。要進一步完善我市城市供水、用水、節水減排和水資源管理方面規范性文件和城市節水獎懲制度,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。要明確城市節水管理機構及職責,健全城市節水統計制度,建立科學合理的城市節水統計指標體系,建立穩定的節水專項財政制度。要強化規劃引領作用,編制《商洛市城市節水專項規劃》,推進海綿城市建設,加強計劃用水和定額管理,嚴格自備水管理,嚴格落實節水“三同時”制度,完善水資源價格管理體系,高度重視生態節水。
《方案》要求,市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,具體負責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、統籌協調、工作推進和督查考核等工作。商州區政府、商洛高新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城市節水機構,制定創建實施方案,各相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,研究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創建方案,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時限,狠抓落實,全力推進,確保各項創建指標落到實處,達到要求。新聞媒體要開設專欄,大力宣傳節水型城市創建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政策,對創建工作進行宣傳報道,提高市民節水意識,營造良好氛圍。同時,要強化督查,全力推進任務落實,確保實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