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山市建立閉環管理機制 保障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質量
建立監測預警體系。在新安江流域重點水域加密布設監測點位,對入河排放口等重要節點布設監測點位,建立覆蓋新安江全流域的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控網絡,加快推進新安江水質監測數據管理平臺建設,積極構建水質預報預警體系。按照監測頻次和具體監測要求,分類開展監測,對未達到生態補償控制目標的點位和斷面提出警示意見,實施預警。
實施通報調度機制。6個已建水質自動監測站監測數據實行日通報,水環境質量評價結果實行半月通報制,其他監測數據實行月通報制。按月調度新安江流域各監測點位及斷面水質情況,在特殊情況下,啟動應急監測機制,迅速報告、通報。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召開會商會議,通報斷面水質情況,查找水質影響因素,研究制定應對措施。
推行督查督辦制度。緊盯新安江皖浙跨界街口斷面P值生態補償考核目標,將新安江流域水環境狀況列入市委、市政府重點督查督辦內容,實施每月督查督辦制度。堅持問題導向,采取“四不兩直”方式開展專項督查,并將督查督辦結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容。
實行查處問責制度。嚴格環境執法監管,不定期組織市直相關部門開展新安江流域水環境專項執法檢查。對整改不到位或未達到時序進度的,通報批評,并約談相關責任人;對工作落實不力,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。對非法采砂、破壞生態、超標排放、偷排漏排等違法行為,依法依規嚴厲查處;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機關。